鄭州爛尾樓盤啟福城迎來新消息。最近幾天,業(yè)主群里出現(xiàn)的一份減輕還貸壓力公告,在購房者間傳得沸沸揚揚。
公告顯示,對在啟福城貸款買房的業(yè)主,多家銀行給出還貸新措施。有的銀行允許申請延期6個月還貸,有的銀行對逾期者暫不催收。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啟福城業(yè)主稱,收到減輕還貸壓力公告
在希望與失望的無限循環(huán)中,鄭州啟福城購房者等待了一年又一年。
2021年,中原區(qū)啟福城樓盤問題化解第三方專班成立,給了購房者很大信心。可是將近一年過去,項目依舊沒有復工跡象。
時隔多月后,2022年3月23日,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再次來到啟福城工地。這里依舊安靜得猶如一潭死水,門口張貼的信息登記通知,似乎成了樓盤還“活著”的最后一絲證據(jù)。
3月22日,購房者李先生告訴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第三方專班組建的業(yè)主群里,有人發(fā)出了一份公告,稱有三家銀行對在該行辦理房貸業(yè)務的啟福城購房者提供了針對性還貸政策。
李先生向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展示了公告。
公告顯示,為減輕業(yè)主還貸壓力,三家銀行向第三方專班反饋了相應方案。其中,L銀行方案為可以申請延期6個月還貸。M銀行方案為對逾期還貸業(yè)主暫不催收。N銀行反饋正在抓緊制定針對啟福城業(yè)主的專項化解方案。公告的落款為中原區(qū)啟福城樓盤問題化解第三方專班,時間為3月17日。
“房子看不到希望,可還得還房貸”
減輕還貸壓力,是啟福城不少業(yè)主的共同心聲。
啟福城購房者共有6000多戶,貸款買房的不在少數(shù),市民老鄭就是其中一位。
老鄭告訴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自己在啟福城買房時,貸了40萬元,月供2600元左右。“啟福城的房子一直沒盼頭,我們只能借錢又買了一套二手房。”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夫妻倆月薪都只有三四千元,還被迫同時還兩套房房貸,老鄭這兩年生活十分艱難。
無奈之下,他停止繼續(xù)償還啟福城的房貸,“已經4個月沒交貸款了,真的是沒辦法了。”
相對于老鄭,做小生意的趙先生收入高一些。他在啟福城的房子,月供同樣是2000多元。
“房子看不到希望,可還得還房貸,擱誰心里也不好受呀。”朋友們問到啟福城的房子,趙先生總是刻意回避。
這樣的故事,在啟福城購房者當中有很多。正如趙先生所說,大家都有一個心結,想要房子,又不想繼續(xù)投入,都害怕更多的錢打水漂。
銀行給出多種解決方案:包括延期半年或三年內只還利息
延期還貸政策在啟福城購房者中引起不小波瀾,不少業(yè)主想要了解具體的政策是什么。
3月22日,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來到中原區(qū)啟福城樓盤問題化解第三方專班了解情況。記者還未提出采訪內容,專班負責人當即以記者影響其工作為由,拒絕接受采訪。
3月23日,記者從中原區(qū)委宣傳部獲悉,第三方專班正在與幾家銀行協(xié)商減輕還貸壓力事宜,但銀行方面還沒有結果。至于業(yè)主群里的公告,“不能說是假消息,只能說沒達到預期,銀行暫沒答應。”
M銀行回應此事稱,該行就是按照第三方專班的要求進行處理的,對此事不接受采訪。
N銀行中原萬達支行工作人員介紹,啟福城項目在該行貸款人數(shù)為970多人,平均貸款額約為40萬元??紤]到樓盤現(xiàn)狀以及部分購房者還貸壓力過大,該行為啟福城業(yè)主提供了兩種方案:第一種是可以申請延期6個月還貸,但要在第六個月把幾個月的錢一塊還上去;第二種方案是,貸款業(yè)主在三年內可以只償還利息,這三年的本金均攤到以后各月償還。
針對此事,L銀行回應稱,該行陸續(xù)出臺多項措施,明確對受相關疫情及災情影響的客戶制定相應的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減輕客戶在疫情期間的負擔。在此背景下,啟福城項目的按揭客戶向銀行提出申請后,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給予一定期限的延期保護。后續(xù),該行仍將積極對接客戶,尋求最佳解決辦法。
答疑
樓盤爛尾,購房者需要繼續(xù)還貸款嗎?
有購房者曾被法院宣判不需再償還貸款、利息
不僅僅是在鄭州,樓盤爛尾后,購房者是否應該繼續(xù)還貸,一直都是焦點話題。
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曾發(fā)布一起類似案例。2014年,上海的許先生通過銀行按揭貸款,在嘉興某樓盤購買一套別墅。2018年,開發(fā)商向法院提交破產清算申請,經破產管理人調查,涉案樓盤未竣工驗收,不符合交付標準,隨即書面通知許先生解除其與開發(fā)商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之后許先生因無法再取得房屋所有權而停止向銀行支付月供。
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開發(fā)商因進入破產清算程序而無法向許先生交付房屋,致使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許先生主張解除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依據(jù)充分,應予支持,故開發(fā)商應承擔剩余貸款的還款責任。
最終,嘉興中院二審判決銀行提出的由許先生歸還剩余貸款、支付利息等請求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樓盤爛尾后不想繼續(xù)還貸,需先解除買賣合同
樓盤爛尾后,可以不還房貸嗎?
“房貸還是應該每個月按期還款的。”北京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秦明認為,爛尾和延期交房是不可以作為延期還貸或者停止還貸直接理由的,“因為個人原因無法及時還貸的,可以與銀行協(xié)商,但是否同意得看銀行。”
“可以通過法院解除買賣合同。”秦明稱,有些案例最終結果的確判決購房者不用繼續(xù)還貸,但這并不是說因為樓盤爛尾了開發(fā)商就需要承擔還貸責任,而是因為爛尾后無法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在通過合理途徑解除合同后,就需要由開發(fā)商還貸了,“合同解除后,房子重新歸開發(fā)商所有,肯定就得由他們還貸了。”
“不能自己擅自停止還貸,需要通過法律途徑。”上海協(xié)力(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棒同樣表示,樓盤爛尾后,購房者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除買賣合同,才能停止還貸。
“從傳統(tǒng)模式上來講,爛尾和還貸的確是兩碼事。”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jiān)嚴躍進認為,樓盤爛尾并不能直接撇清購房者還貸關系,但從問題化解的角度出發(fā),爛尾的確會對購房者造成較大還貸壓力,損害了他們的權益。
“如果爛尾問題能在短期內解決,可以繼續(xù)推進還貸義務履行。”如果爛尾問題短期內無法解決,嚴躍進建議政府、銀行、開發(fā)商能夠協(xié)商出化解方案,避免更多新情況出現(xiàn)。(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韓忠林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