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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昨天(7月7日)發(fā)布一批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涵蓋了流域生態(tài)環(huán)境治理、生物多樣性保護、大氣污染防治等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的多個方面。這批典型案例共10件,包括貴州省檢察院督促保護烏江流域生態(tài)環(huán)境行政公益訴訟案、天津、河北檢察機關聯合督促治理外來入侵物種互花米草行政公益訴訟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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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首創(chuàng)“訴救協同”機制 讓斑海豹平安“回家”
這批典型案例的發(fā)布,旨在指導各級檢察機關提高辦案規(guī)范化水平,有力助推生態(tài)文明建設。下面就來具體了解此次發(fā)布的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斑海豹一案,檢察機關首創(chuàng)“訴救協同”機制,有效保護了扣押的涉案活體野生動物。
斑海豹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現存數量不足2000頭,被譽為“海上大熊貓”。2016年至2019年間,翟某某等人非法捕獵、收購、運輸、出售多頭斑海豹,使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資源面臨嚴重威脅。該案中異地扣押的72頭活體斑海豹因未被及時放歸或救護,導致新發(fā)死亡或喪失放歸條件。
在最高檢督辦下,2023年3月,遼寧省大連市檢察院對該線索立案。針對斑海豹救護專業(yè)性強、難度大等問題,檢察機關多次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成立評估小組,對具備放歸條件的進行野化訓練,對不具備條件的移交至所在地漁業(yè)部門進行救護。同時,在全國省級層面率先建立了野生動物保護的訴訟救助協同機制。目前扣押寄養(yǎng)在全國10個省份的46頭涉案斑海豹移交工作全部完成,救護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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