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東法庭突然走進12名工人,擠滿立案大廳。
“你好,我們干了活,人家不給工資,這都拖了半年了”
(相關資料圖)
“就是的,我們一共十二個人干了活,還欠工資五萬多呢”。
12名農民工焦急的訴說著自身訴請。法庭工作人員一邊引導工人緩和情緒,指導其書寫訴狀,一邊了解案件情況。
基本案情
原來這十二名工人受雇于被告馬某在靈武市寧東鎮(zhèn)某工業(yè)園區(qū)內的工地干活。工程完結后,被告本應向十二名工人支付幾萬元工資,但后來被告馬某以工程款未到位為由只向工人們支付了部分工資,剩余幾萬元工資拖欠近半年一直未付,被告多方求助無果后,來到法院起訴。
考慮到工人人數較多、工資拖欠時間較久且工人們均不在寧東本地生活,為使案件盡快結案,法官在征得工人同意后馬上進行訴前調解并通知馬某來法庭處理案件。
被告馬某來到法庭后,承認工人確實受雇于自己,在某工地干活。但工人在干活過程中,由于工人工作不規(guī)范導致工程出現瑕疵,自身被處罰并使工程重現返工。說著,被告拿出罰款單及返工照片等證據出示給法官。法官在看完證據后詢問工人們是否確有此事,工人均表示確實存在一點,但不是有意為之,只是因為一個不小心所致。
暖心調解
看到這種情況,法官開始情法并用,希望雙方能夠將心比心,互相理解,工人從事勞務后,雇傭方就應該支付工資,但工人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雇傭方造成損失,也應該賠償。在法官耐心說和下,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調解后,雙方握手言和,達成調解意見,馬某同意再向工人支付剩余三萬元工資。
“法官,太感謝你們了,拖了這么久的工資終于到手了”“感謝法院調解,讓這件事可以圓滿解決,大家打工都不容易,以后有活干,我還是找他們”。
最終雙方當事人心平氣和地離開,法庭也在一個多小時減少了十幾起矛盾糾紛的產生。
今年以來,寧東法庭以爭創(chuàng)“塞上楓橋法庭”為契機,主動融入訴源治理大格局,始終堅持把非訴訟機制挺在前面,積極推進訴調對接工作,充分利用“法庭調解+”機制,依托與寧東管委會、司法所、派出所、街道辦調解委員會等組織,建立起一支專兼結合的訴調隊伍,織密訴前調解聯動網,將調解網絡覆蓋企業(yè)、鄉(xiāng)村、社區(qū),開辟涉民生案件綠色通道,滿足群眾多元司法需求,通過上門調解、送法下鄉(xiāng)、愛心暖企等活動,推動高效便捷解決群眾生產生活急難愁盼問題。今年以來,寧東法庭“法庭調解+”訴前調解案件461件,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糾紛解決渠道,真正實現司法便民利民為民。
來源:靈武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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