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伙做生意沒有啟動資金,夫妻二人動起了“歪腦筋”,竟用臘肉暗藏毒品運輸。經江蘇省宜興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陳梅(化名)、周明(化名)有期徒刑八年九個月至八年,并處罰金1.5萬元至1.3萬元。
2020年2月的一天,租住在宜興的陳梅與丈夫周明回到云南老家,準備籌錢做生意,但借來的錢遠遠不夠。因二人曾吸食過毒品,知道販賣毒品利潤高、來錢快,于是花9000余元托老鄉(xiāng)從滇緬邊境購買了20余克海洛因。
可怎么把毒品帶到宜興?兩人想到了一個“好辦法”,將毒品塞進一塊臘肉火腿內,再用蛇皮袋包好,并找了當地跑長途貨車司機運送。毒品被運輸2000余公里后終于到達陳梅手中,陳梅取出毒品,將毒品分成若干小包,用于夫妻自吸和加價販賣給他人。
2020年6月,公安機關接到公安部轉交的毒品目標線索,通過大數據篩查鎖定陳梅,掌握證據后將夫妻二人抓獲歸案。到案后,陳梅對偵查機關的訊問拒不配合,公安機關通過查找通話記錄和聊天記錄,確認夫妻二人存在運毒、販毒犯罪行為。在鐵證面前,陳梅如實供述其伙同丈夫周明買賣毒品的全部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聞來源: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