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問必答,
這就給大家安排上!
本期咱就來聊聊,
“法制”和“法治”的大不同!
1
含義不同
法制
(Legal system)
本意是一個靜態(tài)的概念,
是“法律制度”或者“法律和制度”的簡稱。
法治
(rule of Law)
表達的是法律運行的狀態(tài)、方式、程度和過程。
2
產(chǎn)生的時間先后不同
人類世界還沒有產(chǎn)生憲法以及民主的時候,就存在“法制”。
“法治”則是晚近才產(chǎn)生,
強調(diào)對國家權(quán)力的限制和制約。
在法治社會中,
法律則具有最重要的地位,
法律至上是法治社會的一個基本標志。
4
基本價值追求不同
“法治”
是法律至上、社會民主、保障人權(quán)、
促進權(quán)利、維護自由平等和程序正義。
2012年,黨的十八大
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
提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shè)”。
從“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到“健全社會主義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