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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為戒”河南交警總隊又曝光9名終生禁駕人員

2019-11-28 07:55:03 來源:映象網(wǎng)

為貫徹落實公安部“10.22”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總結固化70周年大慶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措施,分析研判冬季交通安全形勢,11月11日河南省交警公安廳交警總隊召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動員部署開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全力確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wěn)定。

據(jù)統(tǒng)計,11月1日-25日,全省共查處酒駕6623起、醉駕880起、超速27389起、貨運車輛超載3758輛、客運車輛超員125輛、疲勞駕駛42人。

冬季為事故的高發(fā)期,道路交通安全環(huán)境復雜,一是冬季雨、雪、霧惡劣天氣頻繁,是交通事故的高發(fā)時期,事故起數(shù)、死亡人數(shù)均超過月均總量的4%;二是趕工貨運高峰,各行各業(yè)趕工期、趕進度,也是貨運高峰期,貨車超載、超速、疲勞駕駛等嚴重違法問題突出;三是歲末年初返鄉(xiāng)流、探親流,導致包車、客運需求加大,大量“黑車”通過微信攬客,違規(guī)運營情況突出;四是農(nóng)村道路交通進入高峰期,趕集密集,加之農(nóng)村地區(qū)車況差、路況復雜,容易引發(fā)較大交通事故。

針對冬季嚴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交警總隊將強化源頭隱患清零,到年底,對重點車輛的檢驗率、報廢率和交通違法處理率必須達到100%;強化路面秩序凈化,持續(xù)加大酒駕醉駕違法的打擊力度,始終保持嚴查嚴管高壓態(tài)勢;突出國省道交通管理,嚴查超速超載、逆行、占道行駛等嚴重違法行為;強化農(nóng)村安全守護,加大農(nóng)村面包車專項整治力度,下大力氣推進農(nóng)村平交路口“千燈萬帶”示范工程建設,深化警保聯(lián)動推動“兩站兩員”建設,高質(zhì)量完成全年建設任務;強化宣傳警示曝光,圍繞第四季度整治行動,結合“122全國交通安全宣傳日”,加大警示曝光力度,推動“七進”宣傳,不斷掀起交通安全宣傳高潮;強化應急準備,完善惡劣天氣應急處置機制;加強春運返鄉(xiāng)、回程、走親訪友出行高峰時段應急處置;加強與氣象、交通運輸?shù)炔块T協(xié)作,及時掌控天氣情況,提前備足除雪融冰物資設備,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本月,省交警總隊曝光5起大貨車超載典型事故案例、9名終生禁駕人員、10處安全隱患突出的國省道馬路市場、45輛違法未處理較多車輛,希望引起廣大駕駛人的重視,引以為戒,拒絕交通違法。

五起大貨車超載典型事故案例

1、2019年11月02日7時30分許,常某革駕駛豫MJX01*號輕型貨車沿靈寶市境內(nèi)310國道由東向西行駛,行至焦村鎮(zhèn)溝東村村口路段時車上所載貨物滑落,導致后方同向行駛的白色小型客車向南躲避障礙物時,與對向行駛的紅色重型貨車相撞,造成車輛受損、白色小型客車乘車人兩人受傷的交通事故。經(jīng)現(xiàn)場調(diào)查分析,常某革駕駛機動車運載貨物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zhì)量,裝載長度、寬度超出車廂,貨物未捆扎牢固,導致貨物滑落,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常某革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白色小型客車、紅色重型貨車無責任。

2、2019年7月20日15時許,在通許縣玉皇廟鎮(zhèn)前萬彩嶺村路口發(fā)生交通事故,張某永駕駛車牌號為豫BMZ60*的中型普通貨車與一輛電動三輪相撞。經(jīng)核查,張某永無駕駛證,豫BMZ60*中型普通貨車逾期未檢驗,并涉嫌超載,核載4990kg,實載15950kg,超載率達220%。8月7日,通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對張某永無證駕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和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zhì)量30%以上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1900元罰款的處罰,且張某永負該事故的主要責任。

3、2019年7月11日凌晨3時07分,李某某駕駛一輛車牌為豫CE08**35滿載石塊的重型自卸貨車,沿鄭開大道由西向東行駛到與紫寰路交叉口時,與沿紫寰路由北向南行駛的一輛車牌為豫A7**J0小型轎車相撞,造成重型自卸車側翻,側翻過程中,重型自卸貨車將交叉口東南角的交通信號燈撞壞,駕駛人李某某受傷,小型轎車司機單某某和乘車人李某受傷。事故發(fā)生后,經(jīng)實際稱重,李某某所駕駛的重型自卸貨車實際載重量達到63940kg,額定載重量是15821kg,超載48115kg,李某某承擔該事故的全部責任。11月19日,李某某被依法逮捕。

4、2019年8月20日15時許,程某某駕駛豫J**563重型自卸貨車沿215省道由北向南行駛至濮陽縣慶祖鎮(zhèn)慶南三岔路口向西轉(zhuǎn)彎時,與由張某某駕駛的電動兩輪車時由南向北行駛時相撞,造成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張某某受傷死亡,董某某(電動兩輪車乘坐人)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經(jīng)調(diào)查,程某某駕駛制動裝置技術狀況不符合相關國家技術標準、且嚴重超載,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負事故的主要責任。

5、2019年10月28日11時15分許,在商城縣黃柏山路中段中原銀行門前路段,楊某海駕駛一輛號牌為豫S831**的重型自卸貨車由南向北行駛時,與周某俠駕駛一輛號牌號碼為豫SLM8**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由道路東側進入道路時發(fā)生碰撞,致周某俠當場死亡,二輪摩托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經(jīng)核查:豫S831**號重型自卸貨車核載14.805噸,實載45噸,超載204%,楊某海駕駛載物未符合核定的載質(zhì)量的重型自卸貨車上道路行駛,是造成該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應負該起事故主要責任;周某俠駕駛車輛進入道路,未讓道路內(nèi)的正常行駛的車輛優(yōu)先通行,是造成該起事故的次要原因,應負該起事故次要責任。(記者 王韶卿)

(記者 王韶卿)

45輛違法未處理較多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