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據(jù)清廉煙臺消息:
日前,煙臺市蓬萊區(qū)紀委監(jiān)委對煙臺市蓬萊區(qū)村里集鎮(zhèn)南大趙家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趙吉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吉江違反組織紀律,個人決定重大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土地承包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村集體資金非法占為己有,把權力當作為個人謀取私利的工具。
趙吉江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職務侵占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煙臺市蓬萊區(qū)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趙吉江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瀟湘晨報綜合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