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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雨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4日發(fā)布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的公示。內容顯示,長沙雨花區(qū)湖南集每超市銷售的一批次雞腸酸椒不合格,供貨商為湘麓緣食品店。
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抽檢, 湖南集每超市有限公司經營的雞腸酸椒(醬腌菜),二氧化硫殘留項目不符合GB2706-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長沙市雨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上述1批次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食品進行了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長沙市雨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湖南集每超市有限公司進行執(zhí)法檢查,送達檢測報告(NO:A2023-03-J300709)。
經查明,當事人于2023年1月31日從長沙市岳麓區(qū)湘麓緣食品店購進雞腸酸椒(醬腌菜)60包,購入單價為4.85元/包,購貨款共計291元,已售出48包(含抽檢用10包),銷售金額312元,本案貨值金額390元,違法所得金額312元。當事人于2023年2月20日將未售出的12包退回供貨商。
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屬于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的違法行為。當事人作為食品經營者履行了進貨查驗的法定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長沙市雨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瀟湘晨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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