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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院,這個聽起來就具有時代氣息的名詞,最開始時,給很多法院干警,帶來了不小的不適感。將大數(shù)據(jù)、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融入審判,法官要從零開始學習轉變,而今,法官已經有些離不開這樣的智慧化審判模式。
法院以信息化建設為支撐,建設審判流程公開、庭審活動公開、執(zhí)行信息公開等,最大限度的滿足了人民群眾知情權,讓司法經得起“圍觀”。網上糾紛網上解,網上案件網上審,財產數(shù)據(jù)網上查,智慧信息化提升著法院的審判質效。
以上種種舉措,歸根結底,都是為了當事人能夠享受到實實在在的司法便利,讓司法為民的理念真正落到實處,體現(xiàn)在每一起案件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當中。
回首這十年,司法體制改革的關鍵詞一個個浮現(xiàn)。司法責任制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立案登記制確保有案必立。多元解紛從源頭化解矛盾。智慧法院建設更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這一個個帶有鮮明時代發(fā)展特征的名詞,見證著法院的成長與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