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民政部關(guān)于評選社會救助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通知》(民電〔2022〕29號),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jīng)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河北省社會救助表彰工作領(lǐng)導(dǎo)小組辦公室評審、省民政廳黨組研究,擬推薦平山縣民政局等四個單位申報"全國社會救助工作先進單位"、霍秋生等九名同志申報"全國社會救助工作先進個人"。
為進一步擴大干部群眾知情權(quán)、參與權(quán)、選擇權(quán)和監(jiān)督權(quán),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2年9月22日—9月28日。公示對象名單如下:
一、推薦全國社會救助工作先進單位(4個)
(資料圖片)
平山縣民政局
張家口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承德市鷹手營子礦區(qū)民政局
保定市低保家庭經(jīng)濟狀況核查認定中心
二、推薦全國社會救助工作先進個人(9名)
霍秋生 盧龍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軍利 唐山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一級主任科員
溫連慶 三河市民政局局長
王國興 滄州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科長、一級主任科員
楊 華(女) 衡水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二級主任科員
趙云東 邢臺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科長、一級主任科員
劉海燕(女) 邯鄲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
張金花(女) 河北省家庭經(jīng)濟狀況核對中心主任
盧俊卿 河北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副處長
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反映。
公示電話:0311-88615589
受理單位:河北省民政廳人事處
通信地址:石家莊市新華區(qū)翔翼路69號
郵政編碼: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