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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聞網訊(楊林)為規(guī)范住房保障家庭申請和使用保障房的行為,加強對保障家庭信用檔案的記錄和管理,引導保障家庭誠信申報、遵規(guī)守約,健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近日,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出臺《石家莊市住房保障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實施。
《辦法》適用于石家莊市長安區(qū)、橋西區(qū)、新華區(qū)、裕華區(qū)和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內,住房保障家庭申請和使用保障房過程中的信用行為。對信用行為評價采用記分制,每個保障家庭的基礎分值為100分。保障家庭信用記分記錄在申請人名下,每個受保障家庭成員共享記分。住房保障家庭信用記錄,統(tǒng)一納入石家莊市住房保障信用信息系統(tǒng)管理。
《辦法》明確了住房保障家庭出現失信行為的扣分標準,對違反小區(qū)管理規(guī)定或租賃合同約定拒不改正的,不配合住房保障管理人員開展入戶調核查或進行房屋維修工作的,無正當理由欠繳租金,連續(xù)欠繳租金達到六個月及以上的等12類情形,均有明確的扣分分值。對保障房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以及作為第一舉報人舉報違規(guī)使用保障房或騙取住房保障資格等行為,經核查屬實的,將按標準給予加分。
根據分數對保障家庭進行信用評價檔次,從高到低分為信用良好、信用正常、輕微失信、中度失信、重度失信五個檔次。《辦法》還明確了對信用良好的住房保障家庭的具體激勵措施,對輕微失信、中度失信、重度失信的住房保障家庭的懲戒措施。
信用行為積分以家庭為單位,不因申請人變更、家庭成員變化、保障方式變化、保障類型變化等情況而失效。住房保障家庭積分發(fā)生變化時,信用行為積分達到激勵或懲戒標準的,由區(qū)住房保障部門、保障房管理單位、市保障房中心協同做好激勵和懲戒執(zhí)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