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明確駁回相關復議,預示著順利辦此前突然爆發(fā)的董事會奪權之爭被叫停。順利辦回歸正常軌道,公司董事長兼總裁彭聰依舊“掌權”。不過,暫時平息之下,兩方股東之間的明爭暗斗恐怕仍未停止。
6月23日,順利辦披露關于收到民事裁定書暨復議進展的公告。公告顯示,順利辦于6月20日收到一份《民事裁定書》。
5月27日,順利辦上演“大戲”。當日,順利辦部分董事突然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免去彭聰公司董事長職務的議案》《關于提請解聘彭聰公司總裁職務暨免去其擔任相關子公司執(zhí)行董事、總經(jīng)理的議案》《關于推舉連杰暫時代為履行董事長職責的議案》《關于聘請華彧民擔任公司總裁的議案》《關于提請召開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免去彭聰公司董事職務的議案》等議案。
但是,6月9日,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qū)法院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暫緩實施于5月27日形成的順利辦董事會臨時會議決議,并“叫停”了原定于6月12日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
在此期間,順利辦總部部分職權一度被連杰等人控制。
順利辦不服上述裁定,向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qū)法院提出復議申請。順利辦稱:董事會罷免彭聰董事長、總裁職務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董事會通知、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董事會決議不具有采取行為保全的必要性、合理性,故請求法院撤銷原裁定。
不過,最新《民事裁定書》顯示,法院駁回了這一復議。
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qū)法院審查認為:彭聰向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qū)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并依法提供了擔保,其保全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對于董事會罷免理由是否合法、案涉董事會會議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等,均需要經(jīng)過實體性審查,并非本案是否應當采取保全措施的判斷要件,故順利辦的主張不能成立。
基于此,法院裁定駁回順利辦的復議請求。眼下,順利辦也無法再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謀求免去彭聰?shù)墓径侣殑铡?/p>
據(jù)了解,目前,彭聰方面已提交民事起訴狀,起訴撤銷順利辦5月27日董事會臨時會議作出的全部決議。起訴狀認為,案涉董事會臨時會議的決議依據(jù)不合法,且召集和召開程序嚴重違反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全部會議決議應予撤銷。
事實上,在5月27日董事會決議被裁定暫緩實施后,彭聰已經(jīng)恢復行使董事長、總裁職務;同時,連杰無權代行董事長職務,華彧民也無權行使總裁、董秘職務。順利辦總部相關職權逐步回歸正軌。
董事會紛爭的背后是順利辦兩大股東陣營之間的“進退糾紛”。
一季報顯示,順利辦處于無實際控制人狀態(tài),連良桂持股16.78%,順利辦董事連杰為連良桂之子,上述持股絕大部分遭到質押;彭聰及其一致行動人百達永信投資有限公司合計持股16.18%。
在置出青海明膠資產(chǎn)后,彭聰是順利辦唯一主業(yè)及核心子公司神州易橋(北京)財稅科技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并長期負責順利辦的經(jīng)營管理。此前公告顯示,彭聰及其關聯(lián)方曾提出股份增持計劃,并計劃以參與定增方式履行增持承諾,這極有可能改變順利辦的控制權格局。